法治社会,诚信为本

有句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尽管政府三令五申,相继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来规范用工企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但仍有心存侥幸的“老赖”,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时有发生。
原来我在广东工作多年,现由于家有八十高龄的老母亲需要照顾不宜远行、还有在读高中的小女儿也需要我看管,双重压力之下,不得不回到了生我、养我,却又“人生地不熟”的家乡寻找工作谋生。可谁会想到宁乡找个工作会是那么的艰难。我一次次碰壁,却又只能一次次地期待着下一次,再下一次能如愿以偿的找到工作。
直到有一天经朋友介绍,某货运公司需要招人。我一阵欣喜,并根据对方发的位置信息马上骑车前往实地沟通。经过交流了解了基本信息。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凌晨三点至上午十一点,八小时,(期间没有太多休息)相关待遇为(包吃包住、工资4500元/月)。如果没时间做早餐,补贴5元早餐费(自己倒贴2元),中、晚餐不吃,可补贴10元。试用期十天,试用期内觉得做不了随时可以走。由于太想找到一份工作,而且听老板又说得如此合情合理,想必老板也是个爽快实在的人。于是,我当晚就应约开始了上班。

谁知什么事都要亲身经历了才能明白。我每天凌晨两点起床到十一点下班,每天都觉得很累。而且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每天需要卸两大挂车、堆得像山一样的货。如此高强度的体力消耗,常常上班期间人就似河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湿漉漉的,能拧出汗水的背心和四处蔓延的汗臭味是我现在也忘不了的心酸。更麻烦的是每个客户的货都要全部分开放。而新员工往往不记得哪款货该放哪里,要逐一去询问,问多了别人还嫌你烦,并且做事有错没错都是新员工的错,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人会在乎你的感受,他们往往各成一派,依仗着工龄、脾气,随意欺压、甚至为难。这就是打工的残酷现实,而我只能处处忍让,越感到无力,便越是心累。

终于,在熬满十天的时候,我就向老板提出了辞工的请求。老板也爽快的答应了:“好的,辛苦你帮我再做几天时间,等我找到了适合的人选你再走。”我想了想,觉得人家老板也有难处,毕竟一时半会也没个人在等着来补缺,于是也就无奈的同意了。谁知过了两天,老板就给我发了条信息:“你不用来上班了”。我当时一阵欣喜,于是就向他提及工资什么时候发,这时却没了回应。在我不断的催问下,几天后他才回复道:“我没时间来宁乡,要不你到长沙来吧。”我要他微信转账,他却找借口说:我不会给陌生人转账的。可是当时我早已把身份证照发给了他,并确认了身份,何来陌生人之说?经过几天的交涉无果后,我实在没有办法,就对他说:“如果你再这样,我就去劳动局投诉!”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架势说:“你去啊,我不怕!”看着这嚣张跋扈的文字,我终于醒悟了——有一种帮助叫做"好心没好报"!有一种傲慢叫做"爷就是王法"……面对这样的无良老板,我彻底失望了!
满腔愤怒之余我想到了政府,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捍卫自己的尊严!相信政府会替我主持公道,于是我去劳动局进行了投诉,劳动局“投诉办公室”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我并了解了情况后,就马上电话联系了那个“黑心”老板。之后工作人员告诉我:“二十号给我发工资,如果没发,再打电话到劳动局办公室来”处理高效有力!
经过忐忑的等待后,终于在第二个月的二十号我拿到了我的工资。我上班十二天,他没补本应补的每天十元的餐补费,最终还是赖了我120元,(而此时的我也无须再说什么,只有深深地感谢政府,在我们身受危难之时,是她时时守护在我们身边)

其实几千元,对于那些老板们来说,也许只不过是一顿便餐,一支口红,一个小包包。可对于我们卖苦力的人来说,却已经不是什么小数目了。那可是我用身上滴滴的汗水,手上厚厚的老茧,肩上深深的勒痕换来的血汗钱。
而如今,现实中还是有个别心存侥幸,想赖农民工血汗钱的“老赖”在肆意张扬着。但我希望你们能良心发现,善待农民工!换位思考下农民工的艰辛,他们也要养家糊口啊。你们这样做应该吗,摸摸自己的胸脯扪心自问吧,“欠债还 钱”,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与责任。如果你们逃过了良心的审判,但别忘了,还有法律的制裁。不求每个人都能做到问心天愧,但我们需要处处存着一份美好,一份单纯,一份善良,一份体谅。不要让自己的无耻去磨损他人的善良。请记住,举头三尺有神明,人间处处存正义。

作者:任我飞,本名贺志坤,龙田镇,白花村人。宁乡市诗散文协会会员,“聚贤爱心公益群”创始人,群主,热心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