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临作以长锋出之。摹之具也,或须近得,以象其性,或欲开相去,意为求破也。即不思刀工、风化佐,乃《爨宝子碑》本笔与二王异甚,临习之颇有挑战。则同世之际,故骨子有以相通也。观其所系亦须,更包禀。
魏晋六朝乃多头多元世代,一切皆有可。《爨宝子碑》为之南碑可数,体势特异,而魏碑之世无二。窃以为于临摹之日“透刃看锋”,又“透锋看锋”也。刀锋变为笔锋,然锋亦设笔锋,或捣成之,既为“新笔”,甚者造算之笔,不必齐画为“旧”之力归本,盖时宜耳。摹既不刻意,以刃刻之痕;注书其性,又存写其笔画,以拟其德拙。刀笔之和,损益于书家之质。
待一切临作,皆不能了其了,尽力作制以待之,为临摹乃制作,写为临摹,不可割裂也。或云,时须作意,唯此则当有象也。若谓人理念终塑其作,则写毕其理。成功之书,凭思以书。
首为毕生执摹,言行合一,所谓学老,临于老也。乃自临作观之,谓临摹,择经典范本体,惟“坚持”二字,无论童子功,还是常日课。经典可相试,常临常新,常临有新。往往积劳即应酬,摹写也自免。非规矩之外,必用一新感,进得一段,游刃有余,为己所用。
次而言经典,而不限碑帖,其时调,而体亲合于身矣。学于绍书之得,皆和于体,而未尝释于身,但言其优劣。至若置何碑帖,具自甘,知其长短最重,不宜已重。一生都无真分晓,不知真须。帖更多,亦只是抄帖,不过完和额而已。时到今,吾于书有浅识,综合看,其实不在不得学碑帖,只宜有不得己,能不学良。此开容之议,则随师学印所置也。但临习一碑帖,不刻意明之法,即习用此制,不管是否碑帖之原字,皆能洽一和。有基如此,方能自专于博。博者非放绽,犹有干表,以虑继融,一家主之,多家为辅。夫体《爨宝子碑》,奇正相生之效。临学《宝子碑》,卒作小家子气者于是也。
此只是一家之说。临摹虽有阅之旨,然就一人而言之,正如余所一贯,始终须立当事人之视角,乃方能效耳。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石家庄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