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网民反映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4月9日17时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我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对此次执法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将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的监督和关注。
网友认为,交通警察代表政府部门形象,应带头遵纪守法,为什么在岗期间,随意对群众为所欲为,知法犯法,确实不应该,这是严重损毁公务员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的重大事件,此事件充分说明权利任性见光死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