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业委会成立的“手法”!
前言
无论何人,恶意阻止业委会筹备、造谣诋毁诽谤业委会及相关筹备业主、扰乱业主大会、拖延阻碍甚至公然阻止业委会成立,破坏业委会正常运作,都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违法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
对于造谣的造成不良影响,可以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报警处理。
阻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拒绝提供业主清册
大家都知道成立业委会需要业主清册,有了业主清册你才知道小区的业主户数和专有面积,才能联系上业主来参与业主大会,特别是小区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这个清册尤其重要。
但这个清册只有物业手中才有最新的,小区成立业委会,有些物业会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提供。
二、不提供召开业主大会的资金
成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是一个花钱的活动,打印传单、横幅、宣传资料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可能由业主来承担,但没有费用又无法开展工作,这时候需要解决资金问题。
本来热心邻居可以捐助,但反对者会千方百计阻止。
三、妖魔化业委会或牵头人
既然前面几项都难不倒业主,这时侯部分业主就会在微信群推送某某业委会贪污判刑的案例,让一部分业主产生动摇的念头。接着,暗地里在群里散布某某人牵头成立业委会动机不纯等谣言,让不明真相的业主相信此类谣言。
对于这种现象完全可以视而不见,多解释一句都是多余的,谣言止于智者!并对散布造谣行为保留证据,报警必处理!!!
四、威逼利诱牵头人
想要成立业委会,肯定需要一位牵头人,于是,这位牵头人便成了对方攻击的主要目标。然后私自打听牵头人的工作单位或公司,设法找理由牵头人想成立业委会就是想换物业,想自己干! 作为牵头人,要做到不受外界牵制、不受利益驱使、不受恶势力恐吓,并对违法行为保留证据,报警必处理!!!
五、安排“内鬼”进筹备组或业委会
既然无法阻挡成立业委会,那就安排“内鬼”进入筹备组或业委会,从内部分化,破坏业主团结,到时候方便捣乱,让成立业委会工作无法进行或难以发挥作用。
这样的内鬼必然是受了某种利益驱使,一旦被发现,不但遭到大家的谴责而在小区无法抬起头。
六、安排不法分子伪装成"业主"
为了动摇对成立业委会认知不高的业主的思想,安排人在小区挂横幅,在业主微信群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发布谣言。 这无异于是跳梁小丑的滑稽表演。
七、暴力撕毁公告或宣传资料
为阻止成立业委会的正常推进,教唆个别法律意识不高的业主进行诸如此类的违法行为。 这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触犯了相关法律,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八、建设单位和物业暗中阻拦
物业与建设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肯定不希望成立业委会,以免维护业主利益时而伤害自身利益,建设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接触比较密切,通过相关关系影响业委会的成立。
成立业委会工作必须依法依规,按有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敢公然违背法律法规,不敢凭借个人公权力剥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否则可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那时,他的官帽子可就戴不住了。
九、拉拢个别业主在业主大会唱反调
成立业委会的过程比较繁琐,期间要召开多次业主大会,充分赋予业主的表决权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被蝇头小利而出卖了自己的尊严和灵魂。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小区业主要未雨绸缪,做好防破坏、防离间、防渗透工作,才能早日实现业主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