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学校食堂作为校内供餐的重要场所,承担着为师生提供安全健康餐饮的重要使命
学校食堂如存在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极易引发聚集性、高风险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近日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合市教育局
在全省率先出台
《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
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为师生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共计十八条,内容包括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学校主体责任的定义,明确了学校食堂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和禁止事项,规定了学校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建立的相关制度
对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相关管理机构设置进行明确,细化了学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措施,明确了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监管手段等。
《办法》进一步明晰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形成高效严密管理组织体系,为学校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依据和抓手。
当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办)正会同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证照管理、人员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配送、鼠害防控等方面,对全市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验收检查,切实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49人次,检查589家次,发现问题168个,责令整改58家,亮牌督办13件,立案查处40余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学校食堂落实好《办法》相关要求,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呼吁广大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让我们共同守护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办)有关负责人说。图文|周 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