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1988年7月6日夜。
"各位旅客请注意,23点15分由北京开往成都方向的7次特别快车,晚点两小时五分改为1点20分发出。请大家准备好自己的行李物品……”播音员在旅客们的怨声中,发出她一程不变的亲切的声音……
夜深了,
我登上晚点的7次特快,缓了地驶出了北京站。
华夏民族像沉睡了几千年的巨龙,开始苏醒过来。然而,它的确是太庞大了,身体笨重而动作缓慢。中国共产党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带领着古老而崭新的民族,向新的世纪迈进。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中国人,在风驰电掣的改革列车上感受到了时代的紧迫和自身的责任。人们不再苟安守旧,俯首听命,不再安分。改革开放打开了人们思想的闸门,唤醒了人们潜藏在心底的意识,激发了人们禁固已久的活力。多年来形成的意识形态动摇了。经济生活取代政治生活,商业社会在人们的眼前展开。于是,会社会都流行“下海”。
有权力的人“下海”,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社会背景为自己谋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高智商的人“下海”,可以将自己的心智发挥到极致,充分展现出自己的价值,以得到社会认可;而我“下海”,却是由受伤的感情所驱使,不得不如此,文学青年未泯的事业心所想往。
“呜……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列车在漆里的夜间向前飞驰。
听着列车和铁轨的撞击声,我难以入睡。
时间过得真快,不经意间,来无线电厂已有一年多了。
想起去年夏天那个下午,晴空万里,赤日炎炎,我来到新建的涿州市无线电厂,找到满手油污,正在修理设备的厂长。经过约半小时的谈话厂长愉快地说:“明天你就来上班."我欣喜万分。
经过了短暂的技术培训,并参加了对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于表现较好,厂里任命我做电感车间的车间主任,我开始自学生产组织学。
在其他同事配合下,我成功组织了对新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并进行了全面质量管理的学习和考核。从设备进厂到试生产结束,在短短三个多月,使产品通过省级鉴定,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投产后,月可生产各种型号的电感,六十至八十万支。
企业的生产规模开成了。产品有了,销售成了关健。厂长、供销科长挂帅,大家配合,我也转入业务活动。先是去天津塘沽海关提货,后是往返于国内各电视机厂的设计部、部品科和供应部。送样品,搞试验,等结果……北京的东风电视机厂,太原的山西无线电厂,宝鸡的769厂,建光机器厂,定西的敬东厂,兰州的长风机器厂,成都的无线电一厂等等,二十多天,马不停蹄,行程一万多公里。并签订了与宝鸡人民商场的电子琴销售合同。
天亮了,漆黑的夜色渐渐隐退,取而代之的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
舍不得花钱买卧铺票,厂里的制度是坐硬座可以得到票价的50%补助。坐车坐的我腰酸背痛,幸好座位靠窗,可以看看风景。
从北京到成都的铁路线像一个放倒的英文字目“Z”。不知不觉中,列车由京广线转到了横贯我国东西的陇海线。铁路两侧遍布的是黄土高原的丘陵、山地,满目苍凉,梯田遍野,窑洞棋布。
久住平原的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有人说解放近四十年了,中国发展很快,变化很大。可整个陇海线及黄河中上游地区,似乎并设有太大变化。这一切和少小时候看到的电影里的延安有什么区别?和自己的老家张家口一带画在一幅长卷中,谁能说不是一个整体呢?中国还是很贫穷,很落后啊!要赶上欧美强国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愿中国的改革,能尽快让这一切变成历史。
我的第一站是宝鸡。到战时,已经晚上十点了,我只得先住在市政招待所。
翌日,我来到人民商场,寻找与我签订购货协议的王程意。可一上年都没等到。终于在下午三点才见到她。负责电器组的王程意,约三十岁上下,身材修长,是个瘦高个,头发全部梳在脑后,眼睛不很大,但却有神。一副眼镜,感觉像个大学生。她看到我后,态度很冷淡。点了点头,说了句“过来了”,又继续卖货。我非常尴尬地站在柜台前一个多小时,她才走到我面前。
“你们厂准备怎么处理?”她表情冷漠,眼皮也不抬,仿佛自言自语。
“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中止合同。我们货已发到,你们这么做是违约的,咱们是有合同的"。我气不打一处来。
她轻轻地甩了一下头,将一缕头发从前额甩到耳后。
“你别说那么多了,反正我们领导不同意订这批货。你就说打算怎么办吧!”看来结果已经不能改变。
“我是按合同发货,应该是贷到付款”
“可是我们已经发电报给你们厂,通知你们不要发货"
“可收到电报时,这些电子琴已经发出了”.我尽量克制。
“那我不管,我在领导面前挨了批,他不让我接手处理这件事了,你找我们管业务的人谈吧”
“合同是我们俩个签的,你是当事人,解决这件事,你必须出面,"我据理力争。
“我们领导让你们负担全部运费,把货带回去.”
"你们讲不讲道理?”我急了。
“你也别着急,我们到业务室去谈。”她怕我在柜台前闹。
到了业务室,负责人却不在。她告诉我,让明天下午再来。
阴雨连绵,天日昏暗。一天一夜的小雨,真让人心烦。我的心情很受影响。
为防万一,我将宝鸡的电文、信函和厂里的出库单等做了复印,以备谈判破裂。
上午九点,我给厂长发走一封信,并寄走了复印件。
下午两点半,我和宝鸡人民商场的谭宏杰、王程意开始了首次谈判。
谭宏杰说:“合同签订后,我方及时通知你方中止,而你出强行发货,产生的费用应由你方承担”。
我回应他:“我方发货是履行合同,你方要求退货是违约在先,运费应由你方负担。”
双方各执一词,商谈未果。
我连夜要厂里的长途,刘从启说厂长不在,我请他转达,并回电话。却始终没有回音。也不知值班人员向厂长转告没有,我一直等到12点半。
早晨八点,我赶到宝鸡人民商场。王程意要去西安,谭宏杰在等我的消息。他们同意发货费用由我方自负,退货费用由他们承担。我觉得这样也算合理,补签协议后,我到邮局用挂号信寄给厂长。随后,连夜赶奔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