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结婚后恋爱
文/逯家驹
我总有一个怪怪的想法,就是先结婚后恋爱。假如第一印象还可以甚至没有讨厌的感觉就行。
因为据说人的婚姻天注定,所以跟谁都是最合适的——至少应该在心里这样想。否则没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跑了的都是大鱼。无论是谁,只要是自由恋爱,初恋都是有生以来最深刻的感觉,都是销魂的。但是往往用于在恋爱中对对方的过于了解而使爱情夭折。那么,如果曾经给你最深的爱最销魂的爱的人最终不是你妻子抑或丈夫,你的一生将注定在对不起人家和对不起后来和你结成伉俪的妻子抑或丈夫……而一旦先行结婚,就避免了这些弊端。过来人都知道,恋爱时爱情已经严重透支,结婚后还有激情吗?即便是洞房花烛夜,也早已没了那般新鲜感,说不定为白天婚礼上的诸多事情而扰乱心绪甚至闹得不愉快呢……
新婚婚后的三年,也可以视为恋爱的三年,因为双方都不熟悉对方,而异性吸引的法宝正是“不熟悉”,正是一见钟情!和对方不恋爱就结婚,对对方必然都有一种神秘感。正好利用这个期间相互熟悉和了解,使自己不断地挖掘对方的可爱之处。倘若发现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能说服自己——毕竟人无完人,毕竟我们已经是夫妻了。假如有了新的生命,则更成了稳固感情的纽带。这样,男女双方的爱情资源都没有浪费,都百分百献给了爱妻或爱夫。
另外,夫妻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增进了解,逐渐发现对方的闪光点和长处,并总在心里说:“我的他(她)是上帝赐给我的宝贝,我一定爱他(她)一生一世!”其实这是人间最美的爱情图画了。回过头来想一想,那些明星、名人之类,离了又结、结了又离,哪个幸福了?不过享受几天新的刺激罢了。别听他们白话,说自己的二婚十分幸福,幸不幸福他们心里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