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任重道远
躬 耕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目标。过去,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办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你听到有的民警用一部政治经济学理论专著指导办案,岂不惊掉下巴!
今天,一位朋友给我发来一张截图,是张庆方律师的一篇微博,题目是《用资本论指导办案的某市专案组》,看后,我不禁大为吃惊,继而如梗在喉!
张律师写道:"时代真是变了!正在阅一个所谓的涉黑案案卷,某市公安局专案组用资本论指导办案,逼着民企老板交代清楚资产积累过程,并质问:资本是什么?马克思是怎么说资本的?
身陷囹圄的民企老板只好回答: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里都充满了罪恶。
办案民警追问:马克思还说了,资本的积累是血腥的。你怎么理解,说说嘛?
张律师气愤地说:"这个混账警察有没有想过,离开民营企业的资本积累和上交的税收,你的狗粮都发不下来!
大环境纵容这些混帐东西如此迫害民营企业家,也难怪,出台那么多安抚性文件,没人信,也难怪,经济一团糟,公务员工资都发不下来!"
看完张律师的短文,我心里堵得慌。试问,《资本论》难道是法律,是办案的准绳吗?是什么时候把《资本论》上升到法律的地位了?如果能用《资本论》之类的理论著作,以及革命导师的语录办案,哪还要法律干什么?这不是又要回到"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吗?想当年,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胡耀邦等老一辈革命家,发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解放思想,砸碎束缚人们思想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以及形形色色的条条框框,才启动了改天换地的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近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使国家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得到显著的改善。如今,在改革开放进行了45年之后,又有人想走回头路,企图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用它来束缚人们的思想,这是非常不得人心非常可怕的做法,势必阻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必须高度警惕和加以制止!
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提高我们对政策、法律、制度、规则、规律的认识理解能力,用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不是把它当作教条,玩抠字眼游戏,做出一些"妖蛾子"、奇葩的怪事来!须知,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能代替我国现阶段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的。看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