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叫”大狮“的网友提供了乾隆曾经就俩九岁男童害死一少年之案御批的故事,今转来一并与读者同赏。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三月十三日,武昌府蕲州村九岁男童曹受儿、徐桂儿,于鲁家园河岸挖野菜时,见同村少年李大生手捧糖盘经过,于是二童子向李大生索要糖吃。李大生不给,很快便由争吵演变为武斗。最终,李大生被徐桂儿用石头砸晕后,又遭曹受儿用布条勒颈,旋即气绝,死于非命。曹、徐二童子担心事情败露,先将李大生尸体就地掩埋,后又挖出投入水中,见尸体顺水远去,回家只字不提此事。
然而天网恢恢,三天之后,曹、徐二童子相继被抓,但在轻判与重判这一问题上,各级衙门争论不休。其中以前任湖北巡抚李绶与新任湖北巡抚姜晟争吵最为激烈。李绶要求轻判,而姜晟却坚持要求重判。 此案最终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奏皇帝圣裁。十三日,乾隆皇帝御笔朱批此案:“徐桂儿著即处斩。曹受儿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钦此。”
乾隆皇帝给出的理由是:“少年做恶皆因暴戾之气太重,此等少年倘留存于世,待其成年之后,必定会有更多无辜遭其毒手。因此,不如早早将祸苗除掉为好。”
乾隆皇帝的原话是:
“庶可戢童年暴戾之气,而不致以姑息滋患矣。”翻译过来即:期待通过对这两名恶童的处决可以收敛和约束那些在年少时就有凶暴残忍的恶气,从而不致于姑息他们让他们以及和他们相似的恶童再来祸害更多的无辜者。
话说到此,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前些日子邯郸的那三恶少,难道这三害虫不应该得到和乾隆处置俩恶童一样的下场吗?如果不能,那就是让法律向不法让步,就是让更多的恶少继续为非作歹行凶作恶而不会受到应有的惩处。很明显,这样发展下去,还会有更多的无辜者受到欺凌甚至被剥夺生命。
在对待邯郸三恶少案件处置问题上何去何从无疑将是检验法与不法的试金石与分水岭。我们也相信,绝大多数网民的呼吁呐喊绝非为一时之口快要求处决三恶少的。
总之,邯郸三恶少不死,天理难容,民愤难平!